“新媒体环境下魔术著作权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来源: 刊发时间:2017-08-18

2015年5月2日,由中国杂技家协会和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共同主办的“新媒体环境下魔术著作权保护”研讨会于第九届中国杂技“金菊奖”第六次全国魔术比赛暨第二届魔术文化产业发展论坛期间在深圳举办。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杂技家协会主席边发吉出席研讨会并致词。中国杂技家协会副主席邓宝金、宁根福、刘全利、李西宁、阿迪力·吾休尔、程海宝、戴武琦,文化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调研员孙志强,中国文联权保部副主任暴淑艳,深圳欢乐谷旅游公司财务总监周兴、副总经理朴红玉,深圳市文联副秘书长陈静以及部分魔术团体负责人和表演者等出席会议。研讨会邀请了在互联网领域多年从事版权交易和保护的两位资深法律专家,百度公司版权管理中心主任王彦恭和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顾问吕长军,围绕在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魔术作品的版权交易与保护,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促进魔术文化产业发展做了主题演讲。研讨会由中国杂技家协会副主席齐春生主持。

边发吉认为本次研讨会开得及时并非常有意义。他认为,我国魔术经过一个时期的普及已经进入了较快的发展阶段,魔术作品如何在受到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并得到广泛而快速的推广和传播,传统魔术在现代新型魔术的冲击下,如何得到有效传承并适应新时代的审美而得到发展,已经是迫在眉睫的课题,需要大家共同来探讨。它将对我国魔术未来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王彦恭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的魔术大数据讲述了互联网给魔术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介绍了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互动性强等特点,为魔术作品提供了更加多样的传播方式,而且也使其商业价值变现具备了更多可能性;但是,同时也造成了魔术作品在传播过程中更容易被抄袭、破解,被侵权风险增大,维权也更加困难。在魔术作品权利人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机遇,更有效地宣传和推广魔术作品方面,王彦恭认为,魔术文化产业应该积极融入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新趋势,魔术院团、杂技家(魔术家)协会组织要加快互联网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打造强大的魔术作品宣传推广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魔术作品的线上表演与魔术视听作品的线上发行,正版魔术道具的销售等。王彦恭对魔术作品权利人如何应对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挑战,做好网络维权提出了建议。魔术作品权利人维权的方式包括通过版权登记来取得权属证明,与使用者严格约定授权范围,以授权方式委托专业代理人或机构维权,以及寻求行业组织的支持等。除著作权保护模式之外,他还提出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专利和肖像权、加强行业自律等维权手段。最后,他表示百度版权管理中心希望与魔术界加强在魔术作品传播、推广和版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吕长军在演讲中重点强调了互联网给文化产业,特别是魔术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机遇。认为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魔术作品创作者提供了新的平台,也创造了新的价值,给包括魔术产业在内的很多文化产业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深刻变化,改变了原有的产业形态和利益格局。他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下,充分开发魔术作品版权交易这个金矿的重要意义及交易模式。他建议通过借鉴西方版权交易模式,魔术视听作品的版权交易可以通过在授权范围、授权性质、授权平台、播放方式等方面做好“细分”,把魔术视听作品版权“拆开”卖,从而充分发掘魔术视听作品版权的经济价值。同时,他也结合阿里巴巴的维权经验,提出了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魔术作品版权保护的思路和措施,即版权保护首先要贯彻始终,从作品创作和授权开始,全程做好保护措施;同时维权手段要多样化,可采取日常监控、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打击等维权方式;可聘请专业的维权人员比如律师等协助维权,另外也可以采取新技术方面的保护措施。

作为第二届魔术文化产业发展论坛中的一个全新板块,“新媒体环境下魔术著作权保护”研讨会为魔术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引起了与会魔术界人士的深入思考。如何顺应时代发展,加强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培育互联网思维,大力推动魔术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实现魔术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成为摆在中国魔术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